最佳做法
聘請律師的注意事項
律師是你在職業生涯管理方面不可或缺的助手。我們提出了一些問題,瞭解何時以及為何要聘請律師。
一般人對於律師的觀感都不好,數百年來一直如此。在莎士比亞《亨利六世》的第二部分中,屠夫迪克有這麼一句台詞「我們要把律師殺光」。但是那位屠夫如果必須分析同步授權協議中的用語或是協商有關取樣清理的所有細節,或許他的態度可能會有所改變。事實是,音樂創作者在他們的整個職業生涯都必須處理無數令人頭昏腦脹的法律問題,這也表示一個好的律師最終可以成為團隊中最有價值的成員之一。
儘管如此,如果年輕藝人對音樂法律並不感興趣,倒也不必過分苛責。畢竟,沒有人是因為熱愛合約而開始投入音樂製作。但也正是出於這一原因,知道何時、如何以及為何聘請律師尤為重要:他們能夠充當你的法律後盾,讓你可以專心從事自己熱愛的重要工作。
你可能會驚訝地發現,在自己職業生涯的幾乎每個領域中,律師都扮演著不可或缺的協助者角色。從週邊商品銷售協議到巡迴演出費用,以及為你的作品分配智慧財產權,律師與一切息息相關。需要協商經紀人的佣金嗎?交給律師來處理。想要僱用製作人或混音師?需要律師出馬,因為你會需要結算合作夥伴的預付款和/或他們的版稅份額。電影或是電視製作想要取得你的音樂使用授權?這可能會涉及需要公開討論的長期主要版稅,所以最好找律師商量。
為了讓你快速掌握基本要點,我們與三位資深音樂律師進行了訪談,並將他們的建議彙整如下。為了更順利地打造一支全明星團隊來促進事業發展,請查看我們原創系列影片 The Game Plan 的這一集。
與我們聯絡
「音樂創作者不知道他們不清楚什麼事情,這才是最恐怖的」位於納什維爾的 Whiskey Ghost Entertainment LLC 的所有人 Colin Maher 先生說道。「在簽署任何文件或是考慮與任何人合作時,我認為應該先聯絡律師。」
他強調藝人徵求音樂律師的建議並沒有任何風險。「大部分情況下,律師不會因為你詢問問題就跟你收取費用。如果 [有律師真的收取費用],那麼你就不應該再跟那個律師合作。」
將你的音樂視為一個企業
位於洛杉磯的音樂律師 Vladimir Radovanov 先生建議可以將藝人團隊視為一個公司實體。「經紀人就是執行長、業務經理是財務長、律師是法律總顧問,而藝人則是公司所有股份的所有者,並且在最終有權核准公司作出的任何決定。」
Maher 表示同意。「你就是企業家。你期待自己的音樂獲得極大成功,並且將你正在錄製的歌曲視為價值數百萬美元的歌曲,而不是你花 500 美元製作的錄音,否則就要出問題了。你必須從最初就將一切安排妥當。」
絕對不要付費以獲得表演機會
或許你見過這樣的廣告:聲稱可以提供機會,讓你在當地著名的場地表演,或是讓你參加所謂「時尚達人」出席的才藝比賽。但前提是你必須事先購買 15 張門票 (當然你可以買來後再賣給朋友) 或是需要填寫一些書面表格,讓主辦單位獲得你的一首或是多首歌曲的權利。
曾經擔任過巡迴演唱歌手/詞曲作者,目前在舊金山擔任音樂律師的 Annie Lin 提醒藝人要當心這些騙局。她說道:「在從事創意藝術時,你所涉及的工作可能極為私人而且非常有意義,因此有時藝人所看到的機會其實暗藏風險。
藝人可能會在陷入絕望或是不知情的情況下被迫付費以參與演出,我很不喜歡看到這種情況。藝人可以付費購買器具,這點當然沒有問題,但是如果你走在街上,然後有人走過來並且承諾只要你簽署合約就可以給你一切,我會希望你有資源可以幫忙認真考慮這是否對你有好處。」
懷抱最大希望,做好最壞打算
Maher 強調儘早進行坦率對話極為重要,她表示:「如果我開始與合作夥伴經營一間咖啡廳,我會在參與業務前先搞定商業條款。」你的團體是股份有限公司還是有限責任公司?一旦你開始賺錢,國稅局就會找上門來。你「公司」中的每位成員是否都是平等的夥伴?每個人都可以隨意退出嗎?樂團名稱所有者是誰?
Maher 曾經勸告某樂團簽訂適當的內部協議,但是他們從來沒有抽出時間決定誰擁有樂團作品以及母帶錄音的權利,以及每個人擁有的比例。在樂團拆夥之後,一場激烈的法律戰也隨之而來。
「藝人很難會想到走上打官司這條路,因為你也知道,他們是從事藝術創作的,並且和朋友共同創作,因此會覺得一切都很美好。但是你必須假設事情到頭來並不順利,你需要在一切還好的時候提早 [規劃] 抽身的準備。有很多時候,每當我提出這個想法,人們就會感到不自在。即使他們全都同意這個想法,他們還是感到不自在,因為他們不想討論這些事情。但是你不會希望等到涉及數百萬美元的利益時再討論這些問題。」
是否簽訂合約
Radovanov 指出簽訂唱片合約有正確的時機,也有錯誤的時機。「你必須瞭解自己目前職業生涯所在的真正位置,並且有勇氣說『還不到時候』」。
這種抵禦合約誘惑的能力,或是如 Radovanov 所稱「在自己身上賭一把」,能夠讓藝人和他們的律師能夠找到最適合自己的合約。他繼續說道:「舉一個警世事件的例子。或許在機緣巧合之下,你獲得了簽約的機會。你盡一切努力達成交易,原因是你認為『機會來了。我們必須簽署這份合約。』結果唱片推出之後銷量不盡理想,然後自己被踢出交易。這是非常令人洩氣的情況,你變成了「受損貨物」。如果沒有充足的氣勢 — 粉絲群所凝聚的氣勢,那麼簽署合約的結果可能會事與願違。
但是由於同樣的原因,Radovanov 說道:「如果目前正在進行的所有事情都步入正軌,即使你現在拒絕交易,往後或許會有更多回報。這樣一來,你在進行協商時將佔據較有利的位置,因為你將擁有更多籌碼。」
親身參與
Lin 表示,即使藝人的律師「在法律以及道德的約束下需要積極做為你的代表」,藝人也有必要參與樂團事務。Radovanov 說道:「如果藝人清楚簽約的後果,那麼他們佔據有利位置,根據自己的需要謀劃合約結構,而我也能夠為藝人爭取更多的權利。」
Maher 表示:「我喜歡在自己看過合約之前,先問客戶『你認為合約內容會怎麼寫?』或是『合約內容應該會怎麼寫』?」
簽訂合約或許不是多數藝人的特長,但是很多時候你需要考慮的只是自己是否要參與簽約流程。即使是只有一些會議前的準備工作也會帶來極大的不同。Radovanov 說道:「最重要的資源是唐納德帕斯曼 (Donald Passman) 所著的一本書 [ All You Need to Know About the Music Business ] (關於音樂事業你所需瞭解的一切)。想要投入或是瞭解音樂事業的任何人都應該要去買一本來拜讀。
「我們的客戶給予我們力量,」他繼續說道。「當我們的客戶願意代表自己表達某種立場,而不是說『嘿,老兄,幫我做這個吧,我不想瞭解任何這些事情』時,我們就可以完成許多工作。」
— Nate Ba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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